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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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在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今天单位领导称人社局工伤保险调查处说先前提供的证人证词无效 ,真实性不足。驳回工伤认定申请。请问确实发生的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 | ||
来信人 | 廖** | 来信日期 | 2020-11-27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935 | ||
信件内容 |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在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今天单位领导称人社局工伤保险调查处说先前提供的证人证词无效 ,真实性不足。驳回工伤认定申请。请问确实发生的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及诊疗记录,为什么不能申请工伤? 我父亲是一名泥工,工地位于诚信丽景(桃花源与常德大道交汇处),项目部:四通建设有限公司。2020.10.25我父亲和工友粉完地下室后三点左右收工,因考虑到明天大概也还要半天左右才能完工,所以近两天和工友们都收工较早,骑摩托车回家路上,在三点半左右至汤家坪铁路桥下被面包车追尾,连人带车推行五六米后从车上跌东,摩托车继续滑行六七米,当即臀部在地上摩破好大一片皮肤,肇事车主拨打交警报警电话及120救护车,送我父亲至直播吧手机版第一中医院,经检查,我父亲多根肋骨骨折,肾挫伤,肺挫伤,胸腔积液,皮肤多处擦伤。 事发两三天内,包头说工地准备跟我父亲申请工伤,早日发身份证照片给他。10.27,就工地要求 ,我发送了父亲事故经过给工地资料员。并在当天应工地要求提供了证人张某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张某是和父亲同时做事的工友,在提供证人的时候,工地方是跟我说需要和我父亲一起做事的,知晓事情发生的。说工伤保险调查会打电话给证人。但是11.3工地方说需要证人去工伤保险调查处。当时我们也并不知道证人一定要去工伤部分,正好当时证人去了别外的工地。所以我问了工地方是否可以找别的证人,我,或者包头。(包头能证明我父亲是在那个工地做事,每天上下班的大概时间。) 在和包头去工伤保险调查处后,工伤保险工作人员以包头不知道父亲上下班准确时间,以及事发当天日期为由,说要重新找证人。此次前往工伤保险处留了三张我拍摄的父亲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11.17,我特意约定了父亲当时一起做事的工友张某,临时去了劳动局。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提前预约,还好正好他们都在办公室。但是同样的,工作人员又以证人张某不符合要求,要我们再找证人。由于我是家属,不能进去,只能在处面等,但是也非常的奇怪,突然是哪一方面证人不符合标准?明明是一起做事一起下班的,只是下班回家路上有先后而已。到底是需要证明我父亲在工地做事?还是证明正好看见我父亲发生交通事故? 拿包工来说,只是包工而已,况且事故发生在路上,有交警和车主处理,难道还会第一时间给包工打电话告诉自己出了意外?我不记得当时是第二还是第三天,我父亲由于不能正常开工所以有打电话给包工,而据工伤工作人员说,我父亲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包工,还查了包工与我父亲的通话记录。 17号之后对于何时再约证人去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说等她们通知。在工地方又说有什么事情要我们自己联系。而工伤保险处又说,不跟家属联系,只跟单位联系。这样的流程我认可,关键是证人工地方要我们提供,工伤保险说要公司提供,我听谁的?明明是证人却不符合要求,公司却又不帮我们去积极了解证人是哪方面不合要求,工伤保险说只对接公司,作为家属,为本次事件,真是身心俱惫,无处可诉! 之后本人其间还是无奈地打给工伤保险处一次。问证人约好的话什么时候再来。工作人员说她们会打电话通知。我说打电话的时间会不会过了工伤保险申请的有效期。对方说不会,她们有很多案子处理,会看着来。而在今天我打电话去工伤保险处后,对方称从来没有对谁说过,还说她们是要公司约好人证和她们联系的。没办法,我只能打电话到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说屡次提供的证人无效,真的也变成假的。并且说这个事情拖了这么久没搞好。。。。作为家属,我们也无奈。我说证人已约好,昨天去了工伤保险处,没有人。所以麻烦负责人安排一下什么时候去工伤保险,已电话通知证人,证人下午有时间。负责人说等他通知。结果在下午负责人说提供的证人证词无效,真实性不足。 对于本次事件,请领导帮助我们解答一下,在工地做事,有工友作证,下班时间和工友一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就不算工伤?作为普通家属我们自然不清楚单位申报公司需要的具体资料,当然就是说什么提供什么。所以也特别迷茫,为什么无效,而标准又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证人屡次不行,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样的证人? 我们家属又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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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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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0-12-02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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