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与相关部门建立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调机制
8月10日,市人社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区公安法院建立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调机制会议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康少中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业文主持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武陵区人民法院、武陵区公安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唐建军解读了《关于市人社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区公安法院建立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实施意见(讨论稿)》内容包括建立会商协调组织机构、建立会商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会商协调主要内容、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培训指导制度和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会议讨论通过了《实施意见》,参会人员就如何发挥会商协调机制作用进行了交流发言。
马业文指出,建立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商机制是各部门以“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为共识的积极作为,市人社局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康少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建立涉法涉诉工作会商协调机制是现实所需、民生所求、职责所在;要形成切实有效、长期执行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争议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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